最高法:“第二十條”已被喚醒
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,,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。
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,,2021年至2023年,,人民法院對77名被告人以正當防衛(wèi)宣告無罪。報告舉例說,,付某酒后夜間到馬某家砸門,、叫囂殺人,馬某告知其找錯人并報警,,付某不予理會并砸碎多片窗玻璃,,馬某持刀出門制止,付某與其廝打,,馬某手,、背部受傷,付某被刀傷多處致失血性休克死亡,,法院認定馬某屬正當防衛(wèi),,宣告其無罪。
1996年至1999年間,,勞榮枝與其情人法子英在多地共同實施搶劫,、故意殺人、綁架4起,,共致7人死亡,,潛逃20年后被捕。最高人民法院對勞榮枝依法核準,、執(zhí)行死刑,。
重慶居民張波隱瞞已婚已育一子一女事實,,與葉誠塵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,之后張波離婚,。張葉二人共同預謀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殺人,,致兩名幼童死亡。
7歲的徐某某隨祖母玩耍時,,偶遇劉某某牽領市區(qū)內禁止飼養(yǎng)的大型犬出行,。徐某某逗狗時被犬抓傷。法院認定,,雖然孩童逗狗有過錯,,但不能減輕劉某某責任。
上海市民張某46次刷卡購買46枚過期咸鴨蛋,,依據(jù)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按1000元賠償?shù)囊?guī)定,,起訴商家賠償4.6萬元。法院以不符合正常消費習慣不予支持,,依法認定以總價款101.2元為基數(shù),,支持10倍懲罰性賠償金。
針對此類“知假買假”索賠有利于懲治假冒偽劣,,但也存在借維權敲詐等亂象,,最高人民法院發(fā)布典型案例,亮明懲治造假售假司法態(tài)度,,同時明確只在“生活消費”范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,,延宕20多年“知假買假”裁判標準不一問題得到規(guī)范。
楊某為泄私憤在網(wǎng)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,,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殺身亡,。楊某被提起公訴,內蒙古自治區(qū)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,。
針對網(wǎng)絡暴力“按鍵傷人”“按鍵殺人”的情況,,公權力為受害者撐腰,從嚴懲治網(wǎng)絡暴力,,網(wǎng)暴者必須付出代價。
學生校內玩“抽凳子”惡作劇導致另一名學生坐空,、摔致重傷,。法院認定,學校貼有學生守則,,老師經(jīng)常教導提醒,,已充分盡職,人民法院判決由“闖禍”孩子家長擔責,,學校不擔責,。
某公司宣傳其“自助建網(wǎng)”軟件可“免費”下載使用,,卻以用戶未在網(wǎng)站頁面保留其版權標識等為由,提起訴訟9000多件,。法院審理認為,,其以不當經(jīng)營方式誘發(fā)大批量“侵權”,靠索賠獲利不應支持,,遂大幅下調判賠標準,,批量訴訟應聲而落。
這一個個案例,,講述的是新時代公正司法的故事,,體現(xiàn)的是天理國法人情的統(tǒng)一,背后是新時代法治的進步和直抵人心的公平正義,。